广东财经大学-F512民法(分论)【2016】考研真题(复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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欢迎报考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,祝你考试成功!(第 1 页 共 1 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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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
考试年度:2016 年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:F512-民法(分论)
适用专业:030105 民商法学
[友情提醒:请在考点提供的专用答题纸上答题,答在本卷或草稿纸上无效!
论述题(4 题,每题 25 分,共 100 分)
1、试述善意取得制度的要件
2、试述债的不适当履行。
3、试比较名誉权与人格尊严。
4、试比较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。
摘要:

欢迎报考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,祝你考试成功!(第1页共1页)1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考试年度:2016年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:F512-民法(分论)适用专业:030105民商法学[友情提醒:请在考点提供的专用答题纸上答题,答在本卷或草稿纸上无效!]论述题(4题,每题25分,共100分)1、试述善意取得制度的要件。2、试述债的不适当履行。3、试比较名誉权与人格尊严。4、试比较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。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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