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财经大学F529-民法(总论)和刑法(总论)2016年考研复试真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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欢迎报考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,祝你考试成功!(第 1 1 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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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
考试年度:2016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:F529-民法和刑法(总论)
适用专业:035101法律硕士(非法学)035102法律硕士(法学)
[友情提醒:请在考点提供的专用答题纸上答题,答在本卷或草稿纸上无效!]
案例分析:2题,每题50分,共100分。
一、199011日,甲出生于广东省某市。自200621日起,因家境贫困,甲开始
担任家教,以家教所得报酬维持自身所有生活开支。待甲至法定婚龄后,甲与乙登记
为合法夫妻,婚后育有一子一女,一家四口与甲的父母同住。
某日,甲突然不辞而别,离家五年一直杳无音讯。后被法院宣告死亡,相关继承
人依法继承了甲的遗产。
但实际上,甲在离家前向乙借了100万元(约定201311日归还)独自前往广州
炒房,并与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经营餐馆。后因餐馆经营不善,餐馆对外负债10
元。同时,甲将自有房屋(市值200万元)委托丁对外出售,委托期限至20151231
日止。
根据以上案例,请回答下列问题:
1)甲的民事权利能力从何时开始?何时终止?(10分)
2)就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一事,谁是第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?(10分)
3)合伙餐馆的对外债务,甲与丙应当承担什么责任?(10分)
4)如果丁接受委托后,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将甲的房屋以100售出甲的由谁
承担?为什么?(10分)
5)乙于201411日向法院起诉甲,要求甲偿还100万元欠款,后乙因入院治疗被
迫撤回起诉。乙的起诉在诉讼时效上能产生什么法律效果?为什么?(10分)
二、199011生于广省某200621甲回发现贼正
在邻家中施盗窃,遂拿棍棒入邻家对无反抗能的盗实施打,
致盗贼颅内出血并变成植物人。
随后,甲因经济拮据遂起歹念,深夜潜入邻居家实施盗窃。当甲正在翻找财物时
,另一邻居乙发现了甲并当场喝止,甲仓皇离开。甲因此与乙结怨,顿起杀机。
某日,甲购置了枪械,在乙每日必经之路上等候。由于路上人流量大,甲扣动扳
机后同时致了乙死和丙伤的果。后,被警察当抓获后甲法院
处无期徒刑。
针对以上案例,根据现行《刑法》,请回答下列问题:
1)甲何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?(10分)
2)甲对窃贼进行殴打的行为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?为什么?(10分)
3)甲潜入邻居家盗窃,在未盗得财物时离开,属于何种犯罪形态?为什么?(10
4)甲扣动扳机后,同时触犯了几个罪名?最终如何定罪?(10分)
5)根据现行《刑法》,假设甲在服刑期间表现出色,获得数次减刑,其实际执行的
刑期不能少于多少年?(10分)
摘要:

欢迎报考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,祝你考试成功!(第1页共1页)1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考试年度:2016年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:F529-民法和刑法(总论)适用专业:035101法律硕士(非法学)035102法律硕士(法学)[友情提醒:请在考点提供的专用答题纸上答题,答在本卷或草稿纸上无效!]案例分析:2题,每题50分,共100分。一、1990年1月1日,甲出生于广东省某市。自2006年2月1日起,因家境贫困,甲开始担任家教,以家教所得报酬维持自身所有生活开支。待甲至法定婚龄后,甲与乙登记为合法夫妻,婚后育有一子一女,一家四口与甲的父母同住。某日,甲突然不辞而别,离家五年一直杳无音讯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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